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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運用市場化改革辦法推動實際利率水平明顯降低和解決“融資難”問題。8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15號公告,宣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
近期LPR成了熱門詞,什么是LPR,為什么推行LPR?其對PPP項目運作有何影響?PPP項目運作有何對策?本文將嘗試做一探析。
一、LPR概念
其實,早在2013年,我國已正式推行LPR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但存在過于依賴貸款基準利率、市場化程度不高等弊端。
LPR是由主要商業銀行根據市場供求等因素報出的優質客戶貸款利率,以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并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簡單來說,LPR可以理解為“市場化的貸款基準利率”。
今年8月份推出的LPR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一是LPR報價方式按照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利率,中期借貸便利期限以1年期為主;再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后算術平均,并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計算得出LPR;二是LPR由原有1年期一個期限品種擴大至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三是報價行范圍代表性增強,在原有的全國性銀行基礎上增加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各2家,由原來10家銀行擴大至18家銀行;四是LPR報價頻率由原來的每日一報改為每月一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
推行LPR,可以更好地發揮LPR對貸款利率的引導作用,促進貸款基準利率和市場利率的“兩軌合一軌”??紤]到各銀行新發放的貸款主要參考LPR進行定價,這對資本市場造成重大影響,也對PPP項目運作造成一定影響。
對PPP項目的影響分析
根據財政部21號文規定,PPP項目的合理利潤率應以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水平為基準,充分考慮可用性付費、使用量付費、績效付費的不同情景,結合風險等因素確定。
PPP項目中跟貸款利率有關的一般有可用性付費等額年金公式中的資金回報率、合理利潤率、違約利率,財務測算中的建設期利率和運營期利率、相關利率的報價機制和調價機制等。目前,一般以中國人民銀行五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綜合項目融資難易程度、項目邊界條件、市場競爭性等因素上浮一定比例進行定價。
PPP項目的主要特征有項目周期長、資金體量大、融資杠桿高等,如果上述指標與LPR掛鉤,利率市場化使得項目的融資利息支付與本金償還長期面臨利率波動帶來的價值變化,本息償還的不確定性影響PPP項目的總投資和項目的收益。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其波動不僅僅影響項目融資成本,更與匯率、通貨膨脹風險息息相關,市場利率快速上漲或下跌會帶來原材料、設備、勞動力等價格的變動,間接導致PPP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的不確定性。
可見,LPR帶來的貸款利率變動可通過合同中設置的關鍵指標的定價機制和調價機制影響政府付費,將利率風險傳遞至運營期運營補貼支出。
目前,就國內大部分PPP項目而言,由于新政出臺不久,政府方、社會資本方等尚未在利率風險方面引起足夠的重視。推廣LPR,市場利率將變得更加靈活,PPP項目的利率波動性風險已無法忽視,在PPP項目運作中應予以重視。
三、對PPP項目運作的建議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運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有關事宜的函》中規定,各地區、各單位今后在制定相關政策涉及貸款利率參考基準時,請運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凡現行政策中涉及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請盡快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隨著銀行貸款利率報價錨定LPR,貸款基準利率功能逐步弱化,可能將來不再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尚未公告不再公布貸款基準利率,在現階段PPP運作中,筆者認為仍可采用貸款基準利率指標,但應考慮該指標如果不公布后的處理方式,也可嘗試使用引入LPR指標。
如果采用中國人民銀行五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指標,考慮到若合作期內利率政策發生變化,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布五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則各方應在一定的調價原則下,使用其他指標(包括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債券收益率、LPR等)代替,或者建立各方協商的機制。
如果考慮引入LPR指標,應注意以下重點內容:
采購標的
在政府采購中,PPP項目采購標的跟貸款利率有關的一般為:可用性付費等額年金公式中的資金回報率、合理利潤率、建設期貸款利率等。
如果推行LPR,可以采用開標上個月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或者取開標前一段時間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平均值,作為長期貸款利率基準按照加減基點的方式進行報價。
調價機制
顯然,LPR的報價頻率與PPP項目中政府付費頻率不一致。通常來說,政府付費一般為每半年或者每年進行支付,但LPR每個月都進行報價。如果推行LPR,在浮動利率的付費機制下,可用性付費等額年金公式中的投資回報率、合理利潤率等相關指標與政府付費金額相關,應考慮LPR的變動對政府付費金額的影響。
政府付費時,可以考慮以付費時點的LPR或者付費前一段時間的LPR平均值作為調價依據,并根據投標報價的加減基點情況調整政府付費金額。
異常情況
PPP項目往往有較多參與者,如政府方、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方等。PPP項目的利益分配牽涉到多個角色,LPR的推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項目建設期與運營期的不可控風險,甚至可能由于LPR的異常劇烈波動帶來異常情況,即出現預期外的收益大幅增加或減少。
由此看來,針對LPR引起的小概率異常情況,事前對典型異常情況及解決方案在PPP項目合同中進行約定,以降低PPP項目相關利益方的風險是十分必要的。即遭遇極端經濟環境導致LPR變動幅度較大時,可通過約定多方協商確定調整方案,盡可能減少由宏觀環境變動帶來的不確定風險,同時對協商觸發機制、協商方式和協商期限等加以界定,以確保項目可持續運行。
違約利率的確定
在PPP項目合同中,如果違約方未按時支付到期應付資金,一般會約定逾期款項按違約利率計息。如果推行LPR,違約利率可考慮在LPR或者以社會資本投報的資金回報率基礎上通過增加基點的方式取值。
四、結束語
LPR的推行是利率市場化的關鍵一步,解決“利率雙軌”問題是必然趨勢,市場對貸款基準利率不再公布的預期增強。PPP作為投融資領域里融資體量大、項目周期長、利率變動敏感的典型代表,LPR給其帶來了無法避免的利率風險。建議在PPP項目運作過程中應充分考慮LPR的影響,并結合利益相關方的需求,設置靈活的定價機制和調整機制來盡量減少其對項目實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