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開發全過程策劃與落地風險
主講老師: 易斌 查看講師詳情>>
工作背景:
中財公私合作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PPP專家智庫成員
曾任中國航空建設發展海南公司助理總經理
主講課程:
《新基建投融資模式解釋》
《工程項目投融資全過程風險管控實務》
《區域開發全過程策劃與落地風險》
《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控通識篇》
《建設工程全過程實戰管理與風險應對》
區域開發全過程策劃與落地風險課程大綱詳細內容
課程分類: 地產投融資產業地產
課程目標:
課程對象:
課程時間:
課程大綱:
一、區域開發基本要素概述
1.實施區域項目基本原則;
2.國家層面對區域開發邊界設定;
3.商業合資、合伙與合作的區別;
4.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區別;
5.地方政府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力的邊界;
7.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數學模型構建分析;
8.中央政府區域開發初衷解讀;
9.市場化在區域開發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地位。
二、區域開發各主體合法性識別
1.SPV公司基本特點與作用;
2.社會資本各方與SPV公司之間的關系;
3.政府入股SPV公司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利的邊界;
4.政府不入股SPV公司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利的邊界;
5.各主體在項目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利”與“權力”的區分;
6.政府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利的來源;
7.發改系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政策適用;
8.財政系對政府在區域開發項目中權力/權利的制約;
9.財政系與銀行系在區域開發具體項目實施中的作用;
10.區域開發項目投資商與承建商角色競合責任辨析。
1.市場經濟條件下定價機制;
2.市場經濟條件下利潤與風險的關系;
3.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差異;
4.項目風險分類;
5.項目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相關工具與方法;
6.項目實現閉環控制操作流程;
7.風險控制可靠性驗證;
8.項目風險與操作環節之間的邏輯關系。
四、區域開發項目運作機制及項目組合合規性界定
1.區域開發項目實施基本運作流程;
2.區域開發項目土地利用方式;
3.區域開發項目地方政府投入資金籌措方式;
4.《政府投資條例》對區域開發項目范圍的界定;
5.政府債在區域開發中的作用;
6.國家對區域開發項目設定之紅線;
7.違法違規區域開發項目性質認定及后果處理;
8.“先上車、后買票”區域開發項目合法性救濟路徑;
9.區域開發項目在國家事業單位改制中的運用。
五、區域開發項目風險市場化分配機制
1.風險分配原則;
2.區域開發項目各子項目分類依據;
3.政府承擔風險范圍;
4.社會資本承擔風險范圍;
5.準公共產品缺口補助承擔機理與主體;
6.準公共產品缺口補助機制與“固定回報”之區別;
7.數學模型下的準公共產品缺口補助機制與“固定回報”辨析;
8.“固定回報”下的區域開發項目整改路徑。
六、區域開發項目商業模式與其他項目運作方式之區別
1.區域開發項目與BOT之區別;
2.區域開發項目與PPP項目之區別;
3.區域開發項目與政府采購之區別;
4.區域開發項目與特色小鎮之區別;
5.區域開發項目與新型城鎮化之區別;
6.項目資金自平衡要素構建;
7.財政、發改政策選擇適用基本原則。
七、區域開發項目交易架構設計
1.市場概念;
2.市場經濟基本原則;
3.交易結構搭建過程中實施方案商業性驗證;
4.交易結構搭建過程中運營商專業性驗證;
5.交易結構搭建過程中EPC總包方設計施工能力驗證;
6.交易結構搭建過程中政府方支付能力驗證;
7.交易架構要素變更交易架構平衡校準機制;
8.交易架構市場化構建的政策依據;
八、區域開發項目投資回報構建
1.項目投資類型;
2.項目投資回報方式;
3.政府項目投資路徑選擇;
4.項目方式的選擇對地方政府GDP增長貢獻差異分析;
5.項目對現金流門檻值之要求;
6.《預算法》對區域開發項目政府支付責任的制約;
7.《政府投資條例》對區域開發項目投資之制約;
8.區域開發項目現金流挖掘分析;
9.當下社會資本投資區域開發項目策略制定準則。
九、區域開發項目融資
1.區域開發項目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之區別;
2.區域開發項目對股權融資之限定;
3.民法典對區域開發項目融資中的支持;
4.金融機構對區域開發項目審貸兩準則;
5.基金在區域開發項目中的運用;
6.資產證券化在區域開發項目中額運用;
7.“債”+“貸”在區域開發項目中的運用。
十、區域開發項目合同體系
1)區域開發項目概念性規劃合同
2)區域開發項目總體規劃合同
3)區域開發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
4)區域開發項目初步設計合同
5)區域開發項目設計合同
2.區域開發項目EPC總包合同
3.區域開發項目融資合同
4.區域開發項目運營合同;
5.區域開發項目社會資本聯合體協議;
6.區域開發項目SPV公司章程;
7.區域開發項目合同。
十一、區域開發項目各運作階段風險管控
1.項目前期階段風險防控;
2.項目投資階段風險防控;
3.項目建造階段風險防控;
4.項目運營階段風險防控;
5.項目移交階段風險防控
1.咨詢機構選擇;
2.實施方案編制;
3.招標代理機構選擇;
4.社會資本選擇方式確定;
5.招投標資格預審;
6.市場壓力測試;
7.競爭項之設定;
8.“兩標并一標”在區域開發項目中的適用;
9.區域開發項目子項目調整對招投標效力的影響。
十三、區域開發項目經典案例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