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進出口合規趨勢解讀與出口管制法律風險防范
上課時間:2025年5月22日,結束時間:2025年5月23日
上課地點:上海
課程費用:4500元/人
課程對象:涉外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貿易合規總監、審計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物流、財務、關務、采購、審計、合規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員。
課程目標
1、了解全球進出口監管政策最新趨勢
2、知曉最新關稅征管要求
3、明確中外出口管制相關法律風險
4、精研中外出口管制典型案例
5、探討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策略
課程大綱
一、全球進出口監管政策調整趨勢解讀與應對
1.歐美近期關稅政策變化概述
2.調整的原因和動機分析
3.關稅政策對跨境貨物貿易的影響
(1)出口商品成本上升
(2)市場份額可能下降
(3)來自歐美的進口商品價格波動
4.進出口政策對相關產業跨境投資的影響
二、我國進出口監管新政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1.《關稅法》實施
-核心變動條款
-海關監管重點
-企業應對策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中國貿易管制法律體系:《出口管制法》、《國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密碼法》、《核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法》、《商用密碼
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各類規范性文件……
-違法情境與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典型案例
3.《海關法》修訂展望
三、美國出口管制與經濟制裁
1.出口管制經典案例引入
-中興
-華為
2.相關法規解讀
-《國家緊急狀態法案》(NationalEmergenciesAct)
-《出口管制條例》(EAR)
-……
3.主要清單解析
-SDN
-非SDN綜合清單
-商業管制清單(CCL)
-目的國清單(CCC)
-被拒絕人員清單
-實體清單
-待核實清單
-軍事最終用戶清單
4.關鍵概念精講
-一級制裁
-次級制裁
-50%原則
-最小比例原則
-直接產品原則
-……
5.場景應對與商業決策
-風險應對基本策略
-企業日常交易決策路徑
①交易物
②交易國
③交易對方
④最終用途
-被列入管控清單的應對策略
-自行發現違規事項的應對策略
-面臨處罰的應對策略
四、相關專題精講
1.特定國家:涉俄貿易
2.特定行業:芯片半導體、生物醫藥
3.特定人員:白領犯罪
4.其他國際組織制裁(世界銀行、多邊銀行等)
五、企業進出口合規體系建設
1.合規體系建設基礎知識
2.供應鏈安全與數據合規
3.提示與建議
師資介紹
主講老師:孫怡
教育背景:
工作背景: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
中國注冊會計師、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
孫怡律師于2018年加入德和衡成為專職律師,此前在海關系統工作,具有10年的海關法律事務和貿易合規實務經驗,曾任海關公職律師;現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上海律協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山東政法學院兼職教授、青島市首批“國際經濟特許人才專家”,同時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資格。
職業領域:
海關法及進出口合規法律服務
包括但不限于歸類/估價/原產地等海關納稅爭議解決、海關稽查與行政處罰法律救濟、特許權使用費/轉移定價/協助費用專項合規、進出口合規體系建設、進出口合規體檢、主動披露、海關預裁定申請、AEO認證輔導、走私犯罪刑事辯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等,可為客戶面臨的進出口環節海關估價與價格磋商、商品歸類與原產地、企業海關信用管理、通關疑難問題、海關化驗、進出口許可證、檢驗檢疫、3C認證、加工貿易、保稅物流模式、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法律咨詢、工廠搬遷、深加工結轉以及外發加工等實務問題提供個性化且富有成效的深度解決方案。
出口管制與經濟制裁法律服務
包括但不限于為中國企業開展海外業務進行經濟制裁和出口管制風險評估和防范、編制合規指引、搭建及完善出口內控合規體系、執行或指導內部合規審查、開展專項培訓、起草和管理自愿披露、應對行政調查或處罰、進行替代供應鏈籌劃與合規性評估、協助跨國公司處理中國出口管制法律以及技術進出口管制的咨詢和許可證申請、開展與出口管制相關的人力資源管理、收并購盡職調查以評估承繼者對過去違規行為承擔責任的風險等。
跨境貿易與投融資綜合法律服務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構設計、協助談判、國際貨物買賣爭議解決與訴訟仲裁代理、物流以及供應鏈法律顧問及咨詢、跨國投資和并購法律服務。
特定行業全流程法律服務
除以上專業領域外,孫律師還與團隊成員共同深入研究跨境電、生物醫藥行業,可為此兩個行業內各種類型、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企業及個人提供包括跨境貿易、跨境投融資、海關、知識產權、金融、稅法、證券、數據合規、刑事等方面在內的全流程、多專業的“一站式”法律服務與資金、供應鏈解決方案,受到客戶廣泛好評。
專業專長:
授課經驗:
服務行業:
服務客戶:招商局、中外運、中儲、中水、上飛、唯品會、??怂箍?、魯抗醫藥、豐光精密、建邦科技等眾多世界500強、大型央企國企、境內外上市公司等